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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地事务中心
时间:2011年12月22日 10:09,浏览次数:614

    1、宣传征()地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。

 

    2、承担全县国家建设项目征()土地的事务性工作,承办全县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征()地包干工作。

 

    3、负责组织、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对被征()地进行现场勘测、核实土地权属和土地面积,清查地面附着物和构筑物。

 

    4、负责各类建设用地报批的资料准备等事务性工作。

 

    5、负责制订征()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;负责被征()地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的补偿登记工作。

 

    6、具体办理征()地中的拆迁事宜。

 

    7、负责征用土地的界址埋设。

    8、负责调处被征()土地权属纠纷和处理征地遗留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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