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。
2、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。
3、负责土地二级市场的土地转让、出租、抵押代理以及地产有偿咨询等工作。
4、承办土地招标、拍卖、挂牌的具体事务性工作。